广东要求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
摘要: 日前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,要求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不再新建陶瓷厂(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)。
日前,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,要求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不再新建陶瓷厂(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)。
据悉,方案旨在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空气质量,实现全面稳定达标,强力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整治。方案中明确要求,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不再新建陶瓷厂(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),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。
虽然清远市近年来不断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,通过“去产能”“腾笼换鸟”等方式,主动淘汰陶瓷行业的部分落后产能企业,但由于历史包袱较重,目前涉及使用煤气的落后产能陶瓷企业仍然较多。根据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相关专家对清远市2017年空气质量形势与应对策略进行的系统分析,清远市环保局已制定《清远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》,今年将加强对陶瓷等高排放行业和国控、省控等重点企业的监管,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。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赫鹏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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