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洛尼家居用品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因污染物排放超标被处罚15万元
北京10月23日讯 10月23日,记者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,近日,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京环保监察罚字〔2017〕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博洛尼家居用品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喷涂车间甲苯浓度排放超标行为进行相应处罚。
调查发现,博洛尼家居用品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喷涂车间排放的甲苯浓度为6毫克/立方米、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7毫克/立方米,均超过了北京市《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1/1202-2015)中II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(苯系物2毫克/立方米、非甲烷总烃10毫克/立方米)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十八条“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,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、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,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”的规定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,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博洛尼家居用品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三日内改正,处十五万元罚款。(来源:千龙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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